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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党内统计半年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情况统计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02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党内统计半年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情况统计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央、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教育工委工作安排,近期在全校开展2017年度党内统计半年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统计、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等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7年度党内统计半年报工作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对党内统计工作的布置和要求,2017年度党内统计工作分为两项内容,一是维护新版12371党建信息平台信息,二是上报《2017年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党内统计半年报表》(见附件1)。

(一)统计范围

为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全体党员,包括联系查找后纳入管理、离校后保留党籍等相关党员。与发展党员情况相关的统计数据还涉及今年内已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

(二)报表内容

半年报须填报内容与年统完全一致,数据截止时间为2017630日。各二级党组织在开展统计工作前,要认真阅读各表填报说明,掌握指标体系及表间的逻辑关系。

2017年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党内统计半年报表》内容包括年统封面、5张报表和党员发展与转正名册。请注意表一、表二中,空白栏为手工填写;底纹灰色栏为公式自动生成,无需手工填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710日(下午4点前)。

(三)报送方式

书面材料须经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组织室(行政楼418)。电子稿发邮箱zzbzzs@cqu.edu.cn

(四)工作要求

今年党内统计半年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按时按要求认真完成,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二、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统计工作

按照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722号)要求,做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统计工作。

(一)统计范围

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7630日。上报数据要与高基数据保持一致,与2017年党内统计半年报数据保持一致。数据统计前请仔细阅读统计指标说明(附件3),做到数据完整、准确、前后统一。

(二)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将经核实审定的相关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1、到2-5)共5张报表加盖公章后,于2017710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组织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zzbzzs@cqu.edu.cn,供组织室汇总使用。

(三)其他说明

由于数据量较大,为便于汇总、提高工作效率,请务必使用组织部统一发放的表格,请勿做任何改动和使用自制表格。

三、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按照中组部《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723号)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为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对接,重庆市委组织部将原12371系统内信息已复制到新的版本中,并试验性投入使用。原12371系统自2017630日开始正式停止使用。因此,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就是在新版12371系统中进行信息校核工作(google浏览器网址http://vpn.12371.gov.vn每个二级党组织和支部的账号密码单独下发)。

(一)维护内容

维护内容共26项,其中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10项、党员基本信息16项。采集对象为学校党组织和组织关系在学校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对未公开的党组织和国家安全机关、国有军工单位等隐蔽身份的党员,可不采集信息。

(二)工作安排

1. 调整党组织设置,规范党组织名称(二级党组织)

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逐级对支部设置进行规范调整,以保持支部的长期稳定性。按照教工党支部一般按教学系、实验室、研究所或行政部门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学科、专业、科研团队设置;离退休党支部由离退休党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支部人数一般不超过30人,支部书记应保持届期稳定。

党支部的名称应当准确简要地标明对应单位(部门)的标识,并标明党支部种类。对应单位(部门)的标识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性简称。同一类别分设多个党支部的,应加以编号。跨部门设置的应命名为联合党支部。以学科、专业为基础的师生合编支部应命名为师生合编支部。

如:计算机学院科学系教师支部;计算机学院信息系本科生1支部;机关党委学部联合支部。

2. 逐级摸底排查,健全党组织目录(二级党组织)

对尚未纳入12371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基层党组织,按照隶属关系及时在系统中建立党组织目录;对已经合并或撤销的基层党组织,及时在系统中进行调整或删除。

3. 对党支部和党员信息采集(713日前完成)

由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和初核。

1)复核基本信息。由党支部(党总支、党委)指定信息采集员,12371党务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通过查阅本党组织成立文件和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对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进行核对和完善。

2)采集党员基本信息。党支部对12371党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党员和实有党员进行逐一核对,防止漏采和重复采集。对已经录入系统的党员,从系统中导出《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发给每名党员,指导党员按要求对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和完善;对尚未录入系统的党员,指导党员认真填写《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并签字确认。因外出等无法签字的,可由信息采集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党员确认信息,并标注在信息采集表上。对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或停止党籍的失联党员,可先采集已知信息,待取得联系或作出相应处理后更新信息。对信息采集期间新发展和新转入的党员信息要及时采集。

3)初核信息。党支部(党总支、党委)通过比对党组织成立文件、居民身份证、党员名册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采集到的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党员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认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范。核对无误后,由信息采集员和党组织书记在信息采集表上签字确认,报送基层党委。

3.复核录入(713-720日)

由学校党委对二级党组织和党员信息进行审核,并录入信息系统。

1) 复核信息。学校党委收集汇总各党支部(党总支、党委)报送的《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组织各二级党组织采用交叉复核的形式,对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逐一复核。

2)录入信息。基层党委组织专门人员根据采集到的信息,在12371党务信息管理系统中对本级党委和所在单位信息、下级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党员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和认真校核。

4.检查验收(720-830日)

市委教育工委将组织深入实地进行检查,通过查看信息采集表、党员档案等方式,验收入库信息是否完整、准确、规范。市委组织部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入库信息进行验收。对于数据质量不高的,责令其及时自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验收完成后,市委组织部于95日前按照要求向中组部报送数据。

(三)工作要求

1. 明确工作责任。各二级党组织要专题部署,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信息采集覆盖所有党支部、所有党员,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明确1名负责同志抓好这项工作,负责信息汇总、录入、校核等工作。各党支部(党总支、党委)要明确信息采集员,认真负责做好信息采集、校核工作。

2. 保证信息质量。学校党委要将督查指导贯穿于信息采集、录入、校核全过程,对于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信息采集表由二级党组织存档,相关电话记录、短信、微信等确认信息要留存备查。

3. 及时更新维护。信息录入完成后,二级党组织要指定1名党务工作者作为信息管理员,负责信息日常维护、办理相关业务等。如有党组织调整、党员基本信息变动、新发展党员、党员转入转出组织关系、党员外出流动、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党员停止党籍、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员出党等情况,均要及时登录系统、维护信息。

4. 注意安全保密。要强化保密意识,在组织进行数据汇总、校核、录入以及日常维护等工作中,除正常业务需要外,一律不得向外提供、发布和泄露有关信息。二级党组织完成信息录入后,除信息管理员外,未经批准,不得授予其他人进入系统的权限。对因违规泄露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党组织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组织工作室应佳、王麒凯联系,电话65106811

附件:

1. 2016年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党内统计年报表》

2-1.2017年全国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统计表

2-2.2017年高校教职工党员队伍结构和党组织基本状况统计表

2-3.2017年高校学生党员队伍结构和党组织基本状况统计表

2-4.2017年全国高校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

2-5.2017年全国高校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及组织处置情况汇总表

3.统计指标说明

4. 中组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

5.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市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6.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组织员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7.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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